企业法人股的持有与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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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勤之.企业法人股的持有与转让[J].法学研究,1993(4):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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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勤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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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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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人股特别是企业法人股在股份制企业中大量存在,是我国股份制企业的一大特色。企业法人股作为法人股的一种,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作为企业法人股份的投资,不一定是企业所有的资产;而且企业法人股也包括作为公司的企业法人向自己投入资产所形成的自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以投资主体的身份为标准来划分,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种:1. 国有企业法人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用国家授予其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2. 集体企业法人股,通常是集体企业以其所有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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