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督促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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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祥琴.论督促程序[J].法学研究,1992(3):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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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祥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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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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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督促程序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以支付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的请求,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命令,如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具有与生效判决书相同的法律效力的程序制度。本文将通过对外国民事诉讼法中督促程序规定的比较研究,来解释和论证我国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目的在于为我国司法实践的具体适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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