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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问题
引用本文:
梁慧星.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问题[J].法学研究,1988(6):35-47.
作者姓名:
梁慧星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
一、引言现代合同法上有情事变更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事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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