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科学认识我国法的本质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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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港实.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科学认识我国法的本质属性[J].法学研究,1990(3):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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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港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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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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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事业带来了繁荣,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带来了繁荣.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法学工作者认真探索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法律理论和实践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以及法学研究生机勃勃的新局面,为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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