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典的认识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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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国栋.论我国民法典的认识论基础[J].法学研究,1992(6):4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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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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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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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识论是关于人类认识现实、领悟真理的能力的哲学学说,表示着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所回答者为主体能否把握客体的问题。如果认为人的认识具有把握全部真理的能力,即为认识论上的绝对主义;如果认为人的认识不具有把握全部真理的能力,即为认识论上的不可知论;如果认为人的认识有所知而有所不知,即为认识论上的折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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