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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法与法律概念没有严格区分——与李肃、潘跃新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汪永清.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法与法律概念没有严格区分——与李肃、潘跃新同志商榷[J].法学研究,1987(6):33-38.
作者姓名:汪永清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
摘    要:《法学研究》1987年第一期刊登了李肃、潘跃新同志的文章《法与法律的概念应该严格区分——从马克思、恩格斯法学思想的演变看法与法律概念的内涵》(以下简称李文)。文章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学思想中,法与法律一直被认为有着内容与形式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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