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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
摘    要:<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月13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郭树清2015年2月26日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寄递信息、寄递物品安全,维护用户和寄递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寄递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山东省邮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寄递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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