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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修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的决定》的通知
摘    要:<正>SDPR-2014-0800004鲁煤监政法2014]144号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有关单位:依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进行了修改,已经11月25日局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现将《关于修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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