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宜教不宜罚: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走向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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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锡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宜教不宜罚: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走向选择[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6):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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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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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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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但该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且与诸多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存在冲突,加之受传统观念“标签效应”的渲染,直接影响制度实施的效果和未来走向。在规范和事实之间,需要社会观念的转变、特定环境的支持和配套制度的跟进,并在时机成熟时,将该制度升格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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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轻罪 犯罪标签 记录封存 记录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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