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綫中央委員会发佈关于在甲辰年(1964年)春节期間停火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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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阮友寿.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綫中央委員会发佈关于在甲辰年(1964年)春节期間停火的命令[J].东南亚研究,19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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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友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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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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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值此民族传統的新年佳节,根据民族解放陣綫的人道主义政策和热爱和平的精神,为照顾南越伪軍官兵和伪政权中的公职人員对于和平过节、家庭团聚、幸福欢乐的迫切愿望,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綫中央委員会决定: 1.在南方全境发布停火令,期限从阴历十二月廿八日零时起,至正月初五日廿四时止,时間共七天。 2.在停火期間,准許南越伪政权中的所有軍官、士兵和职員离开哨所、据点、营地等,自由往来,和同胞自由欢聚,也可以囘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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