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递补14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农产发[201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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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递补14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农产发[2018]5号[J].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2019(1):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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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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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业农村、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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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产业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农村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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