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参与网络结社管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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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国亮,廖,鸿,许,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参与网络结社管理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4(2):11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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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国亮 廖 鸿 许 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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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互联网进入web2.0时代,一种新型的结社方式"网络结社"应运而生。当下,网络结社管理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例如缺少政策法律规制,缺乏相应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培育与监督网络结社良性社会氛围,等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参与网络结社管理是其职责所在,同时具有职能优势、政策优势和组织优势,因此是切实可行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参与网络结社管理,其根本目的不在于"管",而在于"引导网络结社健康发展,促进网络结社发挥作用"。具体来说,就是促进网络结社实现合法化存在、规范化运作、可持续化发展和专业化监管的四项目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参与网络结社管理的具体途径是:围绕"合法化存在"目标,建立健全网络结社监管的法律法规;围绕"规范化运作"目标,建立完善网络结社监管的体制机制;围绕"可持续化发展"目标,培育、引导和支持网络结社健康有序发展;围绕"专业化监管"目标,借助技术手段创新网络结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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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结社 管理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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