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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数据风险与智慧城市的平台选择——基于深圳市S区的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郑崇明高梁.数据共享、数据风险与智慧城市的平台选择——基于深圳市S区的实证研究[J].理论与改革,2023(3):94-107.
作者姓名:郑崇明高梁
作者单位:1.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改革试验区持续性制度创新的激励保障机制研究”(21BGL195);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2022年重大课题“中国式现代化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
摘    要:数字平台是智慧城市的业务架构、信息枢纽和决策中枢。平台模式的选择与智慧城市治理的有效性紧密相关。当前,智慧城市治理面临着数据共享与数据风险之间存在内在张力的问题。基于类离散结构的分析框架,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数字平台的优缺点都非常明显,而处于中间状态的政企共建模式则有助于平衡二者之间的张力。通过对深圳S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证研究,发现具有国企背景的平台公司在政府授权下,拥有对职能部门提供协同数据需求清单的考核权力,倒逼职能部门提供协同数据,进而提高了数据共享程度。与此同时,国有平台公司又通过专业技术力量降低了与智慧城市项目供应商之间的技术不对称,从而极大地规避了因供应商机会主义行为而导致的数据风险。兼具政治属性与技术属性的国有数字平台打破了政府部门的利益窠臼,消解了商业平台的数字垄断,有效地解决了数据共享与数据风险之间的困境,为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城市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关 键 词:数据共享  数据风险  智慧城市  国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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