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涉承包类案件的法律困境就在于法律关系难以厘清和定性。实践中,酒店的后厨、建设工程、停车场、软件行业的项目部、学校的后勤及图书馆等等的承包,存在着三方关系和多方关系的表现形态。当承包方与提供劳动的具体人员为同一主体时,则与发包方之间成立伪装承包关系。承包方的资质不应影响承包合同关系的效力。外包方式中,劳动关系存在于承包方和劳动者之间;内包方式中,劳动关系存在于发包方与劳动者之间。由此,工伤事故、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等派生问题,就可以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得到解决。对于外包型涉承包类案件,以劳务关系排挤劳动关系的法律规避方式及"矛盾律"的问题,需要劳动法来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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