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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构造形态
引用本文:古洪能.论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构造形态[J].理论与改革,2019(6).
作者姓名:古洪能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摘    要:新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究竟是何形态,这并不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相反仍旧含混不清。根据基于集体行动组织学而构建的分析框架来考察,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逻辑是,党依据马克思主义确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终极和长远目标任务,根据列宁主义确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根据毛泽东思想设计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具体构建方案,由此构建起"党领导国家和社会"的"一体两翼"模式的国家治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党的功能是"领导",即决策和组织,因而是核心组成部分,是主体。国家政权和社会组织作为其余两个组成部分,其功能是执行党的决策和接受党相应的组织安排,所以是两翼。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构造形态表明,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驱动和维系,整个国家治理的结果,以及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都从根本上取决于党。这就不仅有效解释了新中国的政治或国家治理状况,而且也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关 键 词:国家治理体系  构造形态  党的领导  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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