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翻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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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坤.再谈“翻牌公司”[J].瞭望,199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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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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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翻牌公司”在很多地方实际上就是把某某局机关牌子“翻”成某某集团公司牌子,就是局长做了董事长,大小官员论资排辈,各得其所。这种“翻牌公司”通过行放手段强制地集合企业,名为给企业下放经营自主权,并转换政府职能,实质上加强了对企业的控制,扼杀了企业的自主权,实有椰揄改革之嫌。有同志撰文指出:“翻牌公司”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主管机关领导爱权如命,不肯放权但又不得不放,于是乎“摇身一变,乘官船下海”。当上了国家“一级法人”。而权力却丝毫未受损。笔青认为,这固然是“翻牌公司”出现的直接原因,但远非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在于全民企业的产权关系未能理顺之故。一般讲来,随着全民企业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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