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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股份制经营
引用本文:卫仰霞.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股份制经营[J].理论探索,1987(4).
作者姓名:卫仰霞
作者单位:山西省委党校政经教研室
摘    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是由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城镇集体企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呢?我认为,实行股份制经营是对城镇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改革的一种好形式。一、城镇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制经营的客观必然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制经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股份制经营,使城镇集体企业有了群众基础体现出自己的特色,能够更好地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在1956年基本完成了对城镇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城镇劳动群众合股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的经济实体。三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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