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准确理解民事诉讼中的属地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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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吉祥.应准确理解民事诉讼中的属地管辖[J].行政与法制,2003(9):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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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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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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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属地管辖也称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通俗地说,就是依照法院的辖区来确定案件受理的诉讼管辖。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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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属地管辖 中国 地域管理管辖 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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