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特区行政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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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显平,孙福金.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特区行政体制改革[J].特区实践与理论,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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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显平 孙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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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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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特区机构改革的主要特色,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调整政府机构,使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原来的直接管理、微观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宏观管理为主。通过改革,使特区的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建设需要,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一、特区五次机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15年来,先后进行了五次大的机构改革,其基本做法和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大力简政放权,理顺政企关系。为了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深圳早从1981年起,就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大幅度精简专业经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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