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利益限制与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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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萍,陈雅芝.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利益限制与平衡[J].理论导刊,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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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萍 陈雅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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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西安,7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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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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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涉及不同利益的冲突,要维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必须确立法的明确性原则、利益衡量原则、有限行政自由裁量原则、可分割性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建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利益平衡机制,需要完善立法保障、行政规制、司法救济以及社会监督,才能使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各方利益保持相对平衡的和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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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环境信息 利益限制 平衡 环境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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