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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
引用本文:于志明.国家公务员制度[J].科学社会主义,1988(1).
作者姓名:于志明
摘    要:我们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即制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制度的重大改革。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必将大大促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公务员”是外来语。英文原文是Civil Service。有的译为“公务员”,有的译为“文官”,有的译为“文职人员”或“公职人员”。虽然译法不同,但含义基本相同。现在通译为“公务员”,是恰当的。所谓公务员,就是与公共权力的行使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在职人员。按照我国习惯说法,它与我国国家机关人员的含义和范围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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