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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警务的哲理基础与范畴体系
引用本文:陈东升.交通运输警务的哲理基础与范畴体系[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4).
作者姓名:陈东升
作者单位:铁道警察学院
摘    要:要构建交通运输警务理论体系乃至学科专业,就必须运用哲学的思维,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警务的哲理基础,明确交通运输警务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内涵,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范畴体系、知识框架和术语系统。作为一种部门学科的哲理研究,交通运输警务范畴体系的构建可以法学和公安学为参照,在明确起始范畴和基石范畴的基础上,推演出基本范畴。交通运输警务的起始范畴即逻辑起点为"交通权",即公民的交通权利;基石范畴为"交通权利—国家义务"关系;基本范畴包括本体论范畴、价值论范畴和实践论范畴。其中本体论范畴的基本问题有:交通运输警务的本体是交通运输的社会经济关系(物质生产关系);交通运输警务的本质是国家警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公民交通权利的规制与保障;交通运输警务的实体主要包括规范系统、组织系统、运行系统、设备系统和文化系统。价值论范畴主要包括秩序、平等、安全、人本和效益等五种价值追求。实践论范畴包括职能论、运行论和组织论,是从职能任务、运行机制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探寻警务实践活动的特点与规律,以实现改进和提高警务综合效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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