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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大依法防治水污染力度
引用本文:万鄂湘.要加大依法防治水污染力度[J].团结,2006(3):43-43.
作者姓名:万鄂湘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副院长、民革中央副主席
摘    要:近几年来,由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使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水质严重污染。受污染江水的硝基苯浓度大幅超标,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经济损失惨重,并且引起了中俄间水污染损害赔偿纠纷。造成污染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是地方部门保护、监管体制不顺,监管措施不严、处罚力度不够、治理手段单一。因此加大依法治理水污染的力度,除加大防止和治理水域污染的投入的力度外,还应当推进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和加强司法管辖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处理水域污染纠纷,利用…

关 键 词:水污染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  力度  防治  依法  安全生产事故  损害赔偿纠纷  爆炸事故  人民群众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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