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优势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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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小彬.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优势和途径[J].团结,2012(6):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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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小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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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革重庆市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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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矛盾纠纷.系在特定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因各方利益冲突而引起的一种对抗行为。由于主体不同,产生冲突的利益种类不同,对抗方式不同,社会矛盾纠纷的形式存在众多差别。为了解决这些纷繁复杂的纠纷.相应的多渠道纠纷解决机制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处理、调解、信访等在内的多元化解决机制,有效的处理了大量的社会纠纷。而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专业人士.有责任有优势积极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当中.帮助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基层纠纷得到更加全面和高效的化解.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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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矛盾纠纷 律师参与 多元化 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利益冲突 纠纷解决机制 法律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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