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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见义勇为中受益人的补偿责任
摘    要:《民法典·总则编》第121条、第183条和第184条,这三个法律条文大致形成了《民法典·总则编》对见义勇为的规范体系,但是这三个简单的法律条文在适用时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是否有限制以及受益人补偿范围应如何确定。本文通过对法律条文进行分析并考虑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认为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在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受益人才须承担责任,且具体的补偿范围应先由双方之间自由协商,其次才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相关因素由法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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