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定性 |
| |
引用本文: | 李豪雄.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定性[J].学理论,2012(8):95-96. |
| |
作者姓名: | 李豪雄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频频发生,有些犯罪分子在交通肇事发生后,不仅不采取积极措施治病救人,而是为侥幸逃避法律的制裁,将交通肇事后的伤者带离交通肇事的现场。犯罪分子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何对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进行定性,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分歧,存在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三种观点。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以及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更为妥当。
|
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 故意伤害 犯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