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民族地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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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震.边疆民族地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研究[J].学理论,20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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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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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塔里木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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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塔里木大学高教研究项目“边疆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TDGJ1318)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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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边疆民族地区受地理环境、民族宗教、民族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边疆地区的法学院校在培养本科法律人才时不但要充分考虑法律职业性要求,还应充分考虑民族性、地方性等因素对法律人才的现实要求。应科学设置培养方案,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建立起既懂法律理论知识,熟悉民族政策、民族文化,又懂双语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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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边疆地区 应用型 法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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