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学习《工业企业法》问题解答
引用本文:杨洪.学习《工业企业法》问题解答[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88(6).
作者姓名:杨洪
摘    要:问:实行厂长负责制,会不会形成新的“党政不分”? 答:《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第七条),并规定“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第四十五条)。同时,《工业企业法》对企业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明确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