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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农村妇女成员资格并兑现土地与分配权
引用本文:李慧英.依法保障农村妇女成员资格并兑现土地与分配权[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23(2):60-66.
作者姓名:李慧英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摘    要:要依法保障农村妇女成员资格并兑现土地与分配权,需要进行新的路径选择,从现行的将集体成员资格交给村民自治认定,转向通过国家立法予以认定,并将其纳入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推行以上政策有三方面的理由:其一,村民自治只能用于村集体的公共权力与公共事务,不能用于个人权利与身份认定;其二,农村离宗法宗族文化更近,离国家法律政策更远,农村的生活方式以父系血缘为连接纽带,以男娶女嫁为婚居方式,以男性财产继承为主轴,与国家法律精神存在对立冲突;其三,从将近百年争取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历史来看,我国妇女土地权益的推进始终在与乡村社会宗法文化进行博弈,当中国共产党面对宗法文化毫不退让,善于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机制时,就会遏制宗法文化并推进乡村男女权利平等的进程。基于以上观点,建议依法制定出明确、统一、可量化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标准;在立法的基础上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责;明确政府行政权力与村民自治权力的边界与职能。

关 键 词:集体组织  村民自治  父系家庭  宗法文化  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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