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因不能预见而产生的假想防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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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世忠.论因不能预见而产生的假想防卫[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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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世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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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不能预见的原因而产生的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对客观上并不存在的而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导致行为人认为存在的不法侵害实行防卫,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学术界有这样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假想防卫.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也不负刑事责任。这种观点实际上将因不能预见而产生的假想防卫视同为刑法上的意外事件。另一种观点认为.因不能预见的原因而产生的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的一种特殊表现、也有学者称之为准正当防卫。这种观点实际上把又是做为构成正当防卫条件之一的要件视同正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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