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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与处罚
引用本文:童颖颖.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与处罚[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40-43.
作者姓名:童颖颖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经济学院 浙江金华321014
摘    要: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从自然人一元主体到自然人与法人二元主体的刑法嬗变,关于单位犯罪的理论准备不充分,致使实践中对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缺乏理论的指导.在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根据上,刑事责任分担论较为可取.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上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具体认定,在处罚上也应与自然人犯罪相区别.

关 键 词:单位犯罪  刑事责任  认定  处罚
文章编号:1009-1505(2004)04-0040-04
修稿时间:200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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