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弹创的法医学鉴定 |
| |
引用本文: | 李谦宜.枪弹创的法医学鉴定[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2(5). |
| |
作者姓名: | 李谦宜 |
| |
摘 要: | 一、枪弹创法医学检验的目的和意义 枪弹创是火器伤的一种,常见于他杀、自杀或不慎枪支走火而造成的人身伤亡。我国对枪支管理十分严格,相对而言,这种损伤的发生要比其他各种损伤少见。但由于枪弹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对人体常造成致命性损伤,故应引起高度重视。因此一旦发生枪弹致伤或致死的案件或事件,不管是他杀还是自杀或不慎枪支走火所造成,都要进行法医学损伤检验鉴定。枪弹创检验签定的目的,主要是解决以下问题,如:损伤是否由发射子弹所形成;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