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立法完善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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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伟钢.民事检察立法完善初探[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15(4):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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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伟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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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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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检察立法的滞后状况 ,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致使民事检察监督弱化。有必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在立法上加以明确、完善。检察机关应对错误的诉前保全裁定、调解书和执行裁定进行法律监督 ,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调阅审判卷宗权、调查取证权和提起民事诉讼权 ,法律应对抗诉再审作出完整的诉讼程序规定。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事审判监督机制 ,保证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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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 检察监督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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