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统计学》要学习统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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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建国.学习《统计学》要学习统计法[J].理论学习(山东),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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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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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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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在《统计学》中所讲的《统计法》是于198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1996年5月15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改并重新公布实施了。这是我国在统计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举措和又一里程碑,对促进我国统计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学习课本上的“统计的职能和法制”时,要结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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