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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审查理论基础:自然法和制衡分权学说
引用本文:雷安军.美国司法审查理论基础:自然法和制衡分权学说[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5):90-100.
作者姓名:雷安军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7级外国法制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四川宜宾644000
摘    要:美国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法与制衡分权学说,司法审查制度是应自然法和制衡分权的需求而产生的独特制度。自然法是高于人定法的高级法,这种高级法促使了法院宣布制定法无效这种观念和实践的出现,但这种观念和实践在殖民地早期处于萌芽状态,甚至和当时的议会至上是矛盾的。随着殖民地脱离英国,制衡分权学说逐渐取代议会至上学说成为北关的主导性学说,因此宣布议会立法无效从而捍卫自然法的观念逐渐变得清晰,司法审查获得更加坚固的理论支撑。

关 键 词:司法审查  自然法  制衡分权学说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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