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分类及成因 |
| |
引用本文: | 游云福.群体性事件的分类及成因[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6):114-119. |
| |
作者姓名: | 游云福 |
| |
作者单位: | 福建警察学院,福州350007 |
| |
基金项目: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6B024 |
| |
摘 要: | 群体性事件应该从公民个人或集体(群体)与政府之间矛盾的角度进行分类。根据群体性事件的最初起因,可分为由间接的公民个人或集体(群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激化而引致的群体性事件和由直接的公民个人或集体(群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可把这两类性质的群体性事件中主要的、带有典型或普遍意义的事件按发生地归纳为三类:乡村群体性事件、城市群体性事件、城乡结合部群体性事件。
|
关 键 词: | 群体性事件 政府责任 人民内部矛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