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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与统一——以刑事审判活动为视角
引用本文:何永宏.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与统一——以刑事审判活动为视角[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6):19-24.
作者姓名:何永宏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210024
摘    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是既统一又冲突的关系。作为上位概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根源于二者背后若干决定因素的差异。刑事审判领域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刑法内衡平机制的利用,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规制,案件事实、证据的适当选取,审判活动内容的扩大等途径,实现法律框架内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关 键 词:刑事审判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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