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制度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 |
| |
引用本文: | 张品泽.陪审制度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2). |
| |
作者姓名: | 张品泽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一陪审制度与对抗式审判的关系陪审制度最早源于古代雅典和罗马时期。英美法系的现代陪审制度保留了古典陪审制度的主要特点。第一,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第二,陪审员在审判前对案件没有任何偏向性意见;第三,陪审团在诉讼中始终处于冷静旁观的地位;第四,陪审团单独行使事实裁定权。英美法系程序法律的许多特点都与陪审制度息息相关。对抗式审判与英美法系中其他程序法律制度一样,深深扎根于陪审制度之中。1.从对抗式审判产生过程看。对抗式实际上是一种由控辩双方主导进行,法官作为仲裁者确保双方遵守规则的竞赛,“理论上处于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