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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新闻出版侵权案件的若干问题
引用本文:刘山益,魏厚谋.审理新闻出版侵权案件的若干问题[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5).
作者姓名:刘山益  魏厚谋
作者单位: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新闻出版侵权的特点及认定新闻侵权案件有如下特点:1.侵权主体的特殊。作为新闻出版侵权人的主体是新闻出版单位或作者。其中作者的身份虽然呈现多样性,可以是工人、农民、学生等,但作为新闻出版侵权人主体,都具有且必须表现为作者这一共性。2.侵权客体的特殊。新闻出版侵权案中受侵害的是公民、法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等。而公民的生命、健康等权利则不可能成为此类侵权案中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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