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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王国征,孙紫微.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1-3,42.
作者姓名:王国征  孙紫微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摘    要: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有偏离制度设立初衷之嫌:人民陪审员资格设定过高,陪审员的遴选行政化,陪审制的适用范围不清,当事人缺乏对程序的选择权等,造成实际运作中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陪审制形同虚设。因此,有必要降低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标准,完善个案陪审员的产生机制,加强陪审员在审判中的地位,使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 键 词:陪审制  人民陪审员  遴选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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