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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管辖
引用本文:缪世淮.论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管辖[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7(1).
作者姓名:缪世淮
作者单位:四川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我国的公安机关,是掌管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它行使多方面的职权。刑事诉讼权力是公安机关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侦查权是它的刑事诉讼权力的主要方面,而哪些案件由它管辖,则是确定它行使侦查权力的范围。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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