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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役权的变迁——兼论我国建立地役权制度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王景.论地役权的变迁——兼论我国建立地役权制度的几个问题[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9(1).
作者姓名:王景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硕士生
摘    要:地役权(servitutes praediorum,easement)是指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其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设立负担,以提高自己土地的利用价值。地役权制度源于罗马法。在古罗马,役权是他物权的最古老的形态,而役权的原始形态便是地役权。在共和国晚期还出现了人役权,查士丁尼帝将二者合二为一,称为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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