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不应被忽视的三民主义法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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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堃.胡汉民:不应被忽视的三民主义法政人[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21(4):2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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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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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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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汉民是一位在20世纪初期的中国法律体系重构的舞台中起到过重要作用的政治人物.在担任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近三年的时间里主持了全国法律体系的构建工作。他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理论在法制建设中的践行者,其团体主义、王道精神等思想在宪政、民事等领域多有反映,而其法律思想的最终流产,既有时代的烙印,也是其个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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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民主义 法律思想 政治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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