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政府公共治理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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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右谦.实行政府公共治理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10):23-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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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右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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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江西,南昌,3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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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政府公共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是实行政府掌舵、公众划桨,二是政府为主、公私并存,三是政府监管、合同外包,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在"十一五"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转变传统政府职能,实行政府职能角色的转换,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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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治理 新农村建设 公共服务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7)10-0023-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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