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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赵涟漪,宋振玲.论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保护[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4):31-32.
作者姓名:赵涟漪  宋振玲
作者单位:1. 沈阳行政学院,辽宁,沈阳,110032
2. 沈阳化工学院,辽宁,沈阳,110142
摘    要:社会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的,因而如何对待社会弱势群体也就成了任何社会都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因而如何通过立法来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业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法律机制因其局限性而无法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利益需求的全部问题,但是法律机制在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方面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已逐步纳入我国法制建设的轨道,但是我国对于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立法还有许多不足之处。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应该围绕权利确认和权利保障展开,核心问题应该是在制度的构建方面努力。完善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体系,将是我国今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 键 词:弱势群体  权益  法律保护
文章编号:1008-4053(2007)04-0031-02
修稿时间:200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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