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和构建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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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茜.试论建立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和构建途径[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4):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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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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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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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是用于调整夫妻间财产关系的一项法定财产制度,指当夫妻关系处于非常态时,撤销原适用的法定财产制,改为启用分别财产制。该制度符合现代婚姻法保护夫妻合法财产与维护第三人利益相兼顾的原则,我国婚姻法应尽快建立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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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常法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 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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