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契约视角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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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涛.论契约视角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制[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5(5):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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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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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 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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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警察学院2013校级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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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兼具行政性和契约性,体现了公法和私法的相互融合。契约理论对于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主体、内容、目的、请求权基础等规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尊重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守信精神、契约救济精神在公共服务外包合同中的价值。我国立法和司法在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规制中,应当注意契约理论对政府行政优益权的控制意义,在合同形式选择、平等自由观念、违约责任承担等方式回归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契约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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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服务外包 行政优益权 契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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