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暴力恐怖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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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牧.关于暴力恐怖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0(1):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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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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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教研室,北京,10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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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西方犯罪学理论和有关的国际文献中,一般把针对国家或社会的暴力恐怖活动统称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使用暴力的动机和目的是政治性的,目标是反对国家和社会.所以这种犯罪从理论上被列入政治犯罪的范畴.当把恐怖活动放到具体国家的法律范围之内考察时,一切恐怖活动都属于该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活动对任何一个受侵害的政府和社会来说,实际上就是暴力恐怖犯罪行为.正因为这种犯罪从理论上看是政治犯罪,又由于它的社会危害性特别大,所以在实践中却不能按政治犯罪对待,有关国际公约明确地把这种罪行列入可引渡罪,不作为政治犯罪,如不引渡,则必须起诉,反映了国际社会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决心和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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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暴力 恐怖 犯罪 |
文章编号: | 1008-5246(2000)01-0016-05 |
修稿时间: | 1999年12月7日 |
Several basic questions about the violence terror cr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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