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适用及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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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建国,刘东.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适用及制度完善[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2):5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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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建国 刘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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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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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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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用以规制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为了更好地发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功能,有效保护案外人的利益,应当在现有条文的基础上对之加以完善。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适用选择上,应当视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状况决定适用顺序;为了保护案外人的程序利益,应当在起诉条件上作适当放宽;为了有效发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作用,在起诉主体方面应当有所突破;出于制度设计的合理性考虑,应当不允许对生效裁定提起撤销之诉,且要限制对特殊类型案件提起撤销之诉;此外,还应当允许当事人就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结果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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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三人撤销之诉 再审之诉 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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