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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不断提高政协履行职能水平——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的体会
引用本文:杨雪燕.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不断提高政协履行职能水平——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的体会[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4):35-38.
作者姓名:杨雪燕
作者单位: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
摘    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确定为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要充分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水平,努力开创政协事业的新局面。

关 键 词:《意见》  人民政协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文章编号:1672-3163(2007)04-0035-04
修稿时间:2007年5月1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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